利川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作业设计服务项目利川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作业设计服务项目(ESLC-202410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C-202410QT-******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 建设规模:根据《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本项目项目总投资179337.53 万元,建设内容包含营造林工程,支撑体系建设工程,配套产业建设工程;营造林工程总面积13588.05 公顷。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勘察、测量、外业调查等前期工作;营造林作业设计、支撑体系工程初步设计工作、林下经济咨询服务、编制概算等工作;需向业主移交勘察报告、测量测绘成果、作业设计图纸等相应成果文件;协助业主办理省级、地市级、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并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完善设计文件的优化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0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0。 其中:。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②农林行业(林业工程)甲级或农林行业(营林造林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④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林业设计类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下列任意一项设计内容:营林造林、林业造林设计、国家储备林设计,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个亿,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林业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半年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3.1.4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过投标资格,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行为记录。(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
3.1.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6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且须提交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承诺书(说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 约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作出判断)。
3.1.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
||||||||||||||||||||||
2024年10月31日 | ||||||||||||||||||||||
备注: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