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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与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EPC总承包(ESLC-202108FJ-002006001)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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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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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与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EPC总承包(ESLC-202108FJ-******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108FJ-******1
1.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关于利川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与焚烧发电一************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地址为利川市柏杨坝镇雷家坪村2组、4组和南坪乡塘坊村10组。
    建设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建设规模700t/d,总占地151.2亩。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00t/d。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EPC总承包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3-21
    合同估算价:******.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要求)。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给水排水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设计单位具备);②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仅需施工单位具备)。 3.1.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项类似渗滤液处理或污水处理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聘用人员,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正式聘用人员)。注:拟投入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三大员必须是相应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件外,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若为网查社保证明需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具备)。 3.1.6信誉要求: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提供查询截图,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1.7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最多允许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2”。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3月0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参加开标)。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蔡立凡
    异议联系方式:027-******
    备注:
******有限公司
******居委会六组清江大道88号欧泰广场112铺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张广鸿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银行:
******银行账号:
******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龙潭大厦A座16楼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蔡立凡、张宇翔、毕洋
    代理联系电话:027-******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银行:
******银行账号:
2023年02月16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