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站后工程(天门市境)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站后工程(天门市境)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720号)转发给你市,请遵照执行。
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次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站后工程(天门市境)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720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站后工程(天门市境)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站后工程(天门市境)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站后工程(天门市境)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720号)转发给你市,请遵照执行。
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次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站后工程(天门市境)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720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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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站后工程(天门市境)建设用地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