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标段编号:ESLF-202310FJ-******1
|
一、招标概况
|
来凤县应急物资中转中心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于2023年10月13日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来凤县交通运输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二、评标结果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00 |
****** |
****** |
质量(如有)
|
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标准,设计成果通过相关评审 |
要求质量优良,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标准,设计成果通过相关评审 |
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标准,设计成果通过相关评审。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初勘及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初勘及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初勘及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刘新权 |
邵苏江 |
徐欣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
证书编号 |
S******3 |
******0 |
S******1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
三、评标情况
|
|
|
四、公示时间
|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06日(北京时间)。
|
五、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六、联系方式
|
1.招 标 人:来凤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档案大楼 |
联系人:胡学文 |
电话(传真):****** |
******有限公司 |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 22 号丽江龙城1栋6楼 |
联系人:朱娟、潘雨婷 |
电话(传真):****** |
******建设局 |
地址:来凤县翔凤镇凤中路 21号 |
联系人:吴艳梅 |
电话(传真):****** |
******管理局 |
******服务中心4楼 |
联系人:陈铁 |
电话(传真):****** |
备注说明: |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
2023年11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