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106国道通山县洪港至九宫山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106国道通山县洪港至九宫山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505号)转发给你县,请遵照执行。
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106国道通山县洪港至九宫山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505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12日
附件: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106国道通山县洪港至九宫山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pdf
106国道通山县洪港至九宫山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106国道通山县洪港至九宫山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505号)转发给你县,请遵照执行。
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106国道通山县洪港至九宫山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505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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