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州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项目监理服务一标段:湖北省恩施州清江流域清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监理服务(恩施市、利川市)(ESZZ-202409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ZZ-202409QT-******1 | ||||||||||||||||||||||
1.招标条件 | ||||||||||||||||||||||
******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125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126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129******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有限公司。该项目的监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利川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湖北省恩施州清江流域清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恩施市、利川市);湖北省恩施州清江流域支流酉水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来凤县、咸丰县);湖北省恩施州清江流域支流溇水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宣恩县、鹤峰县);湖北省恩施州三峡库首区巫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建始县、巴东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退化林修复约******亩、封山育林约44126亩、人工造乔木林约533亩、新建蓄水池、沉砂池、截排水沟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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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湖北省恩施州清江流域清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恩施市、利川市)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湖北省恩施州清江流域清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监理服务(恩施市、利川市);二标段:湖北省恩施州清江流域支流酉水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监理服务(来凤县、咸丰县);三标段:湖北省恩施州清江流域支流溇水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石漠化治理监理服务(宣恩县、鹤峰县);四标段:湖北省恩施州三峡库首区巫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监理服务(建始县、巴东县)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095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 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最终验收合格为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37645.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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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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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2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类似施工监理业绩; 3.1.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已承担监理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含2项)(提供承诺书) ;(2)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中级技术职称的,须同时提供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材料);(3)监理员 4 名(提供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材料) 。 3.1.4 信誉要求: (1)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注:(1)~(4)及(7) 条提供承诺书; (5)~(6)条提供查询截图; 3.1.5 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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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28日至2024年10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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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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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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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直接票决定标)。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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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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