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经济开发区农产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ESLF-202503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F-202503QT-******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来凤县翔凤镇望水村、飞机片区、狮立坪村 建设规模:1、翔凤镇活水片区农产品交易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一栋交易市场建筑面积 3996.00 平方米;附属工程主要内容是土石方工程、硬化工程、铺装工程、停车位工程、围墙建设工程、路灯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及建设要求为准。2、翔凤镇农产品产业园—狮立坪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一栋厂房、一栋综合楼及相关附属工程;其中厂房建筑面积 18423.64㎡,综合楼建筑面积 4667.55 ㎡;附属工程主要内容是土石方工程、硬化工程、铺装工程、停车位工程、围墙建设工程、路灯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及建设要求为准。3、翔凤镇农产品产业园--飞机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 1#综合楼 4863.28 平方米,5#生产厂房 17416.80 平方米;附属工程主要内容是土石方工程、硬化工程、铺装工程、停车位工程、围墙建设工程、路灯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绿化工程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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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对来凤县经济开发区农产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365 日历天,其中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4842.262646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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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215万元。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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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监理人员共计6名,市政3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1人),建筑3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1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具备培训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证。 3.1.3近3年完成过 1 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结构形式、 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项目)业绩(不要求特定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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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3月29日至2025年04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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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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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
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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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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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8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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