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6责任编辑:谭金山审核人:浏览次数: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zy-2024-03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学院2025-2026年度招标与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4.预算金额:/万元(本次遴选没有具体项目金额,根据折扣率报价,合同期内折扣率报价不变)。
5.遴选内容:招标代理机构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磋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六)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竞标将被拒绝)。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2.未被列入各级财政部门记分满12分整改期内的代理机构;
3.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属于省财政厅名录内的代理机构;
4.代理机构在恩施市城区设有独立办公场所且具备代理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并在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进行实名制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
5.参与遴选的采购代理机构注册地不在本地的,提供公司授权在本地开展业务的相关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学院主校区行政楼516室)。
3.方式:各潜在供应商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投标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学院主校区行政楼516室获取遴选文件(上述文件资料全部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4.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造假行为的,将取将报名资格,已入围的取消资格。
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5.售价:0(元)
四、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9时30分开始,9时10分之前入场完毕。
******学校主校区行政楼五会议室。
3.要求:参考人员必须是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2024年1至11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学院招标与采购中心(主校区行政楼515室)
六、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学院招标与采购中心(主校区行政楼515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
******学院(******/)官网公开发布。
2.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认为遴选文件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学院路122号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
附件【******学院采购投标报名登记表.xls】已下载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zy-2024-03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学院2025-2026年度招标与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4.预算金额:/万元(本次遴选没有具体项目金额,根据折扣率报价,合同期内折扣率报价不变)。
5.遴选内容:招标代理机构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磋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六)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竞标将被拒绝)。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2.未被列入各级财政部门记分满12分整改期内的代理机构;
3.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属于省财政厅名录内的代理机构;
4.代理机构在恩施市城区设有独立办公场所且具备代理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并在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进行实名制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
5.参与遴选的采购代理机构注册地不在本地的,提供公司授权在本地开展业务的相关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学院主校区行政楼516室)。
3.方式:各潜在供应商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投标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学院主校区行政楼516室获取遴选文件(上述文件资料全部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4.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造假行为的,将取将报名资格,已入围的取消资格。
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5.售价:0(元)
四、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9时30分开始,9时10分之前入场完毕。
******学校主校区行政楼五会议室。
3.要求:参考人员必须是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2024年1至11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学院招标与采购中心(主校区行政楼515室)
六、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学院招标与采购中心(主校区行政楼515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
******学院(******/)官网公开发布。
2.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认为遴选文件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学院路122号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
附件【******学院采购投标报名登记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