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我公司组织召开了湖北省巴东县溪丘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以及2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湖北省巴东县溪丘湾乡狮子垭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7159m2,厂房占地面积为10279.5m2,设有取水工程、净化车间、制瓶车间、灌装包装车间以及仓库。购置了源水箱、布袋滤器、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大通量精密滤器、预处理水箱、超滤水箱、消毒系统、吹灌旋一体机、上盖系统等设备建设瓶装矿泉水生产线一条,可年生产瓶(桶)装矿泉水75480t,并配套建设了办公、供配电等辅助工程以及相关环保设施。项目实际投资21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86.8万元。
******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湖北省巴东县溪丘湾乡狮子垭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2月23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以“巴环函审[2019]33号”文对《年湖北省巴东县溪丘湾乡狮子垭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9月竣工投入试运行。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过滤器废水工生活污水以及化验室仪器清洗产生的废水。
目前项目过滤废水部分用于绿化,剩余部分排入平阳河,后期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收集处理,冷却水循环利用,实验室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进入平阳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平阳河。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吹瓶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在吹瓶过程中,利用瓶胚作为原料,吹瓶过程中温度控制在100-160℃之间,温度达不到聚乙烯的分解温度,因而本项目吹瓶过程中基本无非甲烷总烃类气体产生。因此,本项目废气收集后未经处理,于车间屋顶无组织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机械过滤器、输送系统、吹灌旋一体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值约为70-80dB(A),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设备,建设封闭式厂房等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弃过滤介质、废弃包装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弃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弃过滤介质由厂家回收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实验室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平阳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平阳河;目前生产废水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剩余部分排入平阳河,后期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收集处理。根据检测结果,生活污水排污口各监测数据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生产废水排污口各监测数据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吹瓶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项目加工设备产生的噪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弃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弃过滤介质由厂家回收处理。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五、验收结论
经验收现场检查,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加强生产废水管理;尽快落实中水回用系统。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月13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有限公司
地址:巴东县信陵镇神农社区茶圣路3号
联系人:谭琦
联系电话:******
链接: ******/s/1eDHvEzEZhVblPGIl3N_12Q
提取码: mm7r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