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根据《林兴建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双飞粉粉体材料生产线1条,项目用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应配套、辅助、环保工程。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并处于调试运营期,2024年3月13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以利环审[2024]8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2024年10月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竣工。
二、工程变更情况
1、项目原料由大石块变更为直接购买细砂石料,省去了破碎筛分工序,无破碎筛分粉尘产生;
2、因取消了破碎筛分生产线,故破碎筛分生产线的除尘设施(袋式除尘器+15排气筒DA001)取消;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地点、原辅料使用情况、生产工艺流程、污染防治措施并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沟排入周边水体(项目租赁利川市汪营镇石坝村国有建设用地(原利川市火力发电厂部分厂房),厂房周边有雨水沟,且场地均已硬化,项目物料均不露天堆放,雨水量小,故未设置沉淀池)。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不外排。
2、废气:
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为装卸料粉尘,磨粉过程产生粉尘、包装粉尘。
项目建设了封闭厂房,地面硬化,主要产尘点磨粉机自带有粉尘收集除尘系统,磨粉产生的含尘气体经管道输送至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后有组织排放。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达标排放。
项目建设密闭厂房及原料储存仓库,原料堆放在原料仓库,生产产品在密闭厂房内贮存,减小扬尘产生;厂内道路硬化并在厂房及仓库设置喷淋设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制,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隔声降噪。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外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因此,项目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4、固废: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设备维修废机油和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均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项目目前尚无废机油产生。
四、后续要求
(1)后续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行监测。
(2)加强各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各项环保设施不得带“病”做业。
(3)按照相应要求建立标志标牌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上墙)。
(4)加强运营期各项环保管理措施。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5)完善危废暂存间标识标牌。
五、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利川市汪营镇石坝村4组
联系人:林开权
联系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验收报告表详见链接:******/s/1XfADQFtelx2FwG5PuYbMhQ?pwd=mutf 提取码: mutf
责任编辑:曹贤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