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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恩施)有限公司智能显示玻璃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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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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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智能显示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有限公司智能显示玻璃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验收。已租用A5、A6栋标准厂房并完成了厂房装修及设备安装,建设了3D智能显示玻璃生产线1条,年产3D智能显示玻璃2400万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智能显示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恩州环审〔2024〕8号)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项目于2024年6月竣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现有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在A6栋负一层集水箱收集后接入园区污水应急预处理站处理达到响水坝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响水坝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磨机清洗废水暂不回用。园区污水应急预处理站主要工艺为“隔油池+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处理规模为300m3/d。待园区污水处理站投入使用后,项目生产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纯水制备浓水

纯水制备浓水直接进入响水坝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响水坝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酸雾废气(氯化氢)、氟化物及颗粒物。

(1)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A5栋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A5栋厂房楼顶“水喷淋塔+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离地3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A6栋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A6栋厂房楼顶“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离地3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2)酸雾废气(氯化氢)

A5栋酸雾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A5栋厂房楼顶碱液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离地3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A6栋酸雾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A6栋厂房楼顶碱液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离地35m高排气筒排放(DA009)。

(3)氟化物

镀膜废气通过管道引至A6栋厂房楼顶碱液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离地3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4)颗粒物

本项目开料、棱抛、凹凸抛、打磨等工序均采用湿式加工。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开料机、雕刻机、清洗机、空压机、风机、水泵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已建设全封闭式厂房,已安装低噪声设备,设备之间采取弹性连接,水泵、空压机已布置在隔声房内。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废硝酸钾和废硝酸钠、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

项目在厂房地下一层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玻璃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回收单位回收。

(2)废硝酸钾和废硝酸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厂商)签订《废硝酸钾、硝酸钠及包装袋回收协议》,协议规定项目使用后的废硝酸钾、硝酸钠及包装袋将由厂商回收,回收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危险废物

******************有限公司运输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墨、废弃包装物等。

(4)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出水取样口pH、COD、BOD5、SS、TP、TN、NH3-N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响水坝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石油类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二)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有组织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的氯化氢和氟化物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对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进行检测,可以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 B.1 厂区内颗粒物、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对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及氟化物进行监测,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场界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南侧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侧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在正常运行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上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完善项目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去向及排污口的标识标牌。

(二)关注废气设施处理效率,及时更换活性炭,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三)制定环境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管理。

(四)规范建立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智能显示玻璃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有限公司

******办事处硒谷路与硒园路交汇处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联系人:陈代云(******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验收监测报告表详见链接:链接:******/s/1r_X06zKoKO4wYKy3EkJHzw?pwd=75wm

提取码:75wm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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